1、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75]岁,性别不限;
2、ECOG 评分[0-1]分;
3、预计生存期≥12 周;
4、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为晚期 NSCLC,按照附件五评价为无法手术治疗的ⅢB-Ⅳ期,且 ALK 为阳性的患者;
5、既往接受克唑替尼单药治疗失败的患者;
6、筛选时,按照 RECIST 1.1 标准,至少有一处颅外可测量的靶病灶;
7、筛选期的实验室检查应满足以下条件:
1)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109/L;血小板计数(PLT)≥75×109/L;血红蛋白≥100g/L;
2) 血清淀粉酶≤1.5 倍 ULN;血清脂肪酶≤1.5 倍 ULN;
3) 血胆红素≤1.5 倍 ULN;肌酐≤1.5 倍 ULN;
4) ALT、AST≤3 倍 ULN;
5) 多普勒超声:左室射血分数 (LVEF) ≥50%。
8、受试者自愿参加本项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1、5 年内出现过或当前同时患有其它恶性肿瘤,治愈的子宫颈原位癌、非黑色素瘤的皮肤癌和表浅的膀胱肿瘤除外;
2、对研究药物 TQ-B3139 或克唑替尼的药物成分存在已知的过敏;
3、首次用药前 4 周内接受过其他抗肿瘤药物治疗,或仍处于药物的 5 个半衰期内的受试者;
4、首次用药前 4 周内接受过任何重大的手术治疗;
5、首次用药前 2 周内接受过任何治愈目的的既往放疗或小手术;
6、任何既往治疗引起的急性毒性未恢复到≤1 级;
7、受试者首次用药前 2 周内存在活动性的病毒、细菌性、真菌性感染;
8、首次用药前 3 个月内出现过 II 级及以上的以下情况之一:心肌梗死、严重/不稳定型心绞痛、冠状动脉/外周动脉旁路移植、脑血管意外,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9、目前存在无法控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
10、目前存在持续的≥Ⅱ级的心律失常,任何程度控制不佳的心房纤颤或 QTc 间期>480ms;
11、目前存在广泛分布的或已知存在过Ⅲ级及以上的间质纤维化或间质性肺病史,包括肺炎、过敏性肺炎、间质性肺炎、间质性肺病、闭塞型细支气管炎;
12、目前存在有症状性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
13、筛选期的病毒学检测显示满足以下任何一项时:
1) HBsAg 阳性且 HBV DNA 超出正常值上限(抗病毒治疗之后,降低至正常值范围以内,允许纳入);
2) Anti-HCV 阳性且HCV RNA 阳性或超出正常值上限;
3) HIV 阳性或超出正常值上限;
14、目前存在无法口服服用研究药物的事件;
15、在首次给药前 7 天内,使用已知的 CYP3A4 强效抑制剂的药物或食物,包括但不限于:阿扎那韦、克拉霉素、茚地那韦、伊曲康唑、酮康唑、奈法唑酮、奈非那非、利托那韦、沙奎那韦、泰利霉素、醋竹桃霉素和伏立康唑等;
16、在首次给药前 12 天内,使用已知为 CYP3A4 强诱导剂的药物,包括但不限于:卡马西平、苯巴比妥、苯妥英、利福布丁和利福平等;
17、育龄期妇女在研究药物给药前妊娠试验阳性,或无法保证研究期间采取有效的避孕,男性无法保证研究期间采取有效的避育措施;
18、其他任何经研究者判定无法纳入研究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