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临床试验入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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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递初审
医学部病历初审,匹配合适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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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初筛
临床试验组初步筛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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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知情同意书
入院面诊项目组专家,签署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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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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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
成功入组
试验详情
【适应症】
乳腺癌一线
【临床实验项目名称】
评价FCN-437c在ER+、HER2-的晚期乳腺癌绝经后女性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及其抗肿瘤活性的I期临床研究
【试验药物介绍】
FCN-437c胶囊
【主要入选标准】

1. 确诊为 ER+、HER2-、成年(>=18 岁)女性,且没有标准治疗的,或者无法接受标准治疗的,晚期乳腺癌患者;

a) 组织学上或细胞学上确诊记录为 ER+乳腺癌,定义为免疫组化显示雌激素受体肿瘤细胞核染色阳性≧1%;

b) 记录患有 HER2-乳腺癌,ISH 检测结果为阴性或 IHC 检测结果为 0,1+,2+,若IHC 检查结果为 2+,则 ISH 检测结果必须为阴性;

2. 美国东部肿瘤合作组(easterncooperative oncologygroup,ECOG)体力状况评分 0 或1分;

3. 根据 RECIST1.1 版进行评估,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病灶(剂量爬坡阶段) ;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剂量扩展阶段),既往接受过放疗或其他局部治疗的肿瘤病灶,若有明确进展证据下才可视为可测量病灶。

4. 预计生存期至少 12 周;

5. 患者有足够的骨髓和器官功能:

a)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1.5×109/L,(剂量爬坡阶段);中性粒细胞绝对值 ≥ 1.0×109/L(剂量扩展阶段);

b) 血红蛋白≥90g/L(在 14 天内无红细胞输注);

c) 血小板 ≥75×109/L;

d) 血清总胆红素≤1.5×正常值上限(upperlimitnormal,ULN) ,具有 Gilbert 综合征的患者为≤3.0×ULN;

e) 天冬氨酸转氨酶(aspartate aminotransferase,AST)、丙氨酸转氨酶(alanine aminotransferase,ALT)≤2.5×ULN;伴有肝转移的患者,AST、ALT 均需≤5×ULN;

f) 肌酐<1.5×ULN 且肌酐清除率≥60mL/分钟(Ccr=((140-年龄)×体重(kg))/(72×Scr(mg/dl))或 Ccr=((140-年龄)×体重(kg) ) / (0.818×Scr(umol/L))注:女性按计算结果×0.85);

6. 愿意并有能力遵从计划的访视、治疗计划、实验室检查及其他试验程序;

7. 患者充分了解本研究,并愿意签署知情同意书(informconsentform,ICF) 。

剂量扩展阶段的入组标准:

1. 剂量扩展队列 1:

a) 确诊为 ER+、HER2-、绝经后(≥18 岁)接受过化疗和内分泌治疗失败的晚期乳腺癌患者;

b) 既往至少接受过两种治疗方案。

2. 剂量扩展队列 2:确诊为 ER+、HER2-、绝经后(≥18 岁)的 1 线晚期乳腺癌患者,有局灶性复发或转移证据,不适合以治愈为目的的手术切除或放射治疗,无进行化疗的临床指征,新发的未接受过治疗的绝经后女性患者;

3. 剂量扩展队列 3:确诊为 ER+、HER2-、绝经后(≥18 岁)的晚期乳腺癌患者,有局灶性复发或转移证据,不适合以治愈为目的的手术切除或放射治疗,无进行化疗的临床指征,新发的未接受过治疗的或接受过≤1 线的内分泌治疗失败的的绝经后女性患者;

4. 剂量扩展队列 4:确诊为 ER+、HER2-、绝经前或围绝经期(≥18岁且<60岁)的晚期乳腺癌患者,有局灶性复发或转移证据,不适合以治愈为目的的手术切除或放射治疗,新发的未接受过治疗的或接受过≤1 线的内分泌治疗失败的的女性患者;

5. 绝经定义:

a) 既往进行过双侧卵巢切除术,或;

b) 年龄≥60 岁;

c) 年龄<60 岁,且在没有化疗、他莫昔芬、托瑞米芬或卵巢抑制的情况下闭经达 12个月或以上而且促卵泡激素(FSH)与雌二醇在绝经后范围内;

d) 如果服用他莫昔芬或托瑞米芬并且年龄<60 岁,则血浆促卵泡激素与雌二醇水平在绝经后范围内。

围绝经期定义:指妇女绝经前后的一段时期(从 45 岁左右开始至停经后 12 个月内的时期),包括从接近绝经出现与绝经有关的内分泌、生物学和临床特征起至最后 1 次月经后 1年。

注:其他入组条件同“剂量爬坡阶段”。

【主要排除标准】

剂量爬坡阶段:

1. 根据研究者判断,有重要脏器转移或大肿瘤负荷不适合内分泌治疗的患者

a) 症状性内脏转移

b) 疾病进展迅速或存在内脏功能受损

c) 研究者根据临床判断需要化疗的非内脏转移引起的症状

2. 开始给药前 2 周内或 5 个半衰期内接受过化疗、靶向治疗,或 4 周内接受过放疗、大手术治疗、肿瘤免疫治疗、单抗类抗肿瘤药物治疗和其他治疗的患者;

3.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反应尚未恢复(>=NCI-CTCAE5.0 版 1 级) ,但脱发除外;此前接受过化疗的患者存在的神经毒性需要恢复到 NCI-CTCAE5.0 版 2 级或以下;

4. 患者在首剂量前 14 天使用过 CYP3A 强抑制剂(氨普那韦、阿扎那韦、波普瑞韦、克拉霉素、考尼伐坦、地拉韦啶、地尔硫卓、红霉素、呋山那韦、茚地那韦、伊曲康唑、酮康唑、洛匹那韦、米贝拉地尔、咪康唑、奈法唑酮、奈非那韦、泊沙康唑、利托那韦、沙奎那韦、替拉瑞韦、泰利霉素、维拉帕米、伏立康唑等)或 CYP3A 强诱导剂(卡马西平、非尔氨酯、奈韦拉平、苯巴比妥、苯妥英、扑米酮、利福布汀、利福平、利福喷丁等);

5. 心脏功能和疾病符合下述情况之一:

a) 筛查期在研究中心进行 3 次 12 导联心电图(Electrocardiogram,ECG)测量,根据采用仪器的 QTc 公式计算三次平均值,QTc>470 毫秒;

b) 具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包括但不限于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II 度房室传导阻滞;

c) 任何增加 QTc 间期延长的风险因素,例如低钾血症、遗传性长 QT 综合征,服用延长QTc 间期的药物(主要包括抗 Ia、Ic、III 类抗心律失常药物,潜在延长 QTc间期的药物见 https://crediblemeds.org/index.php/tools/pdfdownload?f=cql_en;如氟哌丁苯、氟哌利多,氯喹,奎尼丁,普鲁卡因胺,达舒平,甲磺胺心定,胺碘酮,多虑平,米塞林,氯雷他定等)

d) 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ewYorkHeartAssociation,NYHA)分级≥ 3 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

6. 吞咽困难,或患有活动性消化系统疾病,或接受过重大消化道手术,或患有吸收不良综合症,或其他可能损害 FCN-437c 吸收的情况(如溃疡性病变、不可控制的恶心、呕吐、腹泻、吸收障碍综合征和小肠切除术)。

7. 已知对试验用药芳香化酶抑制剂(来曲唑、阿那曲唑、依西美坦),氟维司群,戈舍瑞林或对 FCN-437c 或其他任何辅料过敏;

8. 未控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除非满足以下所有要求:

a) 开始试验治疗前放疗或手术局部治疗后超过 4 周

b) 中枢转移临床稳定,无症状,无需激素或其他脱水治疗

c) 无脑膜转移

9. 活动性感染,包括乙肝表面抗原(HBsAg)检测阳性,且乙肝 DNA 定量 ≥1.00×103 IU/ml 的患者;丙肝抗体(Anti-HCV)阳性;感染人免疫缺陷病毒(HIV)者;

10. 研究者认为可影响方案依从性或影响患者签署 ICF 的具有临床意义的任何其他疾病或状况(如不可控制的糖尿病、活动性的或不可控制的感染等)。

剂量扩展阶段:

1. 剂量扩展队列 2:

a) 既往接受过系统性抗肿瘤治疗包括内分泌和化疗(新辅助/辅助内分泌治疗结束后无疾病进展时间超过 12 个月的 ER+、HER2-的晚期乳腺癌患者允许入组;既往接受芳香化酶抑制剂不超过 14 天的 ER+、HER2-的晚期乳腺癌患者允许入组);

b) 既往接受过 CDK4/6 抑制剂治疗;

c) 根据研究者判断,有重要脏器转移或大肿瘤负荷不适合内分泌治疗的患者。

2. 剂量扩展队列 3:

a) 既往接受过化疗或超过 1 线的内分泌治疗; (新辅助/辅助内分泌治疗结束后无疾病进展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的算作 1 个线数;)

b) 既往接受过 CDK4/6 抑制剂治疗;

c) 根据研究者判断,有重要脏器转移或大肿瘤负荷不适合内分泌治疗的患者。

3. 剂量扩展队列 4:

a) 怀孕或哺乳期女性;

b) 对于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除非同意保持禁欲(不进行异性性交),或在治疗期间及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至少 30 天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例如双重屏障式避孕方法,避孕套,口服或注射避孕药物,宫内节育器等;

c) 既往接受过系统性抗肿瘤治疗包括内分泌和化疗; (新辅助/辅助内分泌治疗结束后无疾病进展时间超过 12 个月的 ER+、HER2-的晚期乳腺癌患者允许入组;既往接受他莫昔芬或芳香化酶抑制剂不超过 14 天和接受 LHRH 类似物不超过 28 天的ER+、HER2-的晚期乳腺癌患者允许入组)

d) 既往接受过 CDK4/6 抑制剂治疗;

其他排除标准同剂量爬坡阶段。

*研究中心启动情况请先咨询医助*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

爱递临床

AIDIYIYAO

适应症
临床项目名称
试验药物介绍
主要入选标准
主要排除标准

评价FCN-437c在ER+、HER2-的晚期乳腺癌绝经后女性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及其抗肿瘤活性的I期临床研究

适 应 症:
乳腺癌一线
治疗阶段:
二线及以后
药品名称:
FCN-437c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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