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临床试验入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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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递初审
医学部病历初审,匹配合适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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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初筛
临床试验组初步筛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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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知情同意书
入院面诊项目组专家,签署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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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检查
做用药前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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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
成功入组
试验详情
【适应症】
三阴乳腺癌
【临床实验项目名称】
一项评价 SG001 注射液联合白蛋白紫杉醇治疗晚期三阴性乳腺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单臂、开放、多中心 II 期临床研究
【试验药物介绍】
SG001注射液 + 白蛋白紫杉醇
【主要入选标准】

1. 18 周岁~70 周岁(包含边界值)的女性;自愿加入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

2. ECOG:0~1 分;

3. 组织学检查证实 TNBC(依据《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乳腺癌诊疗指南 2020》对于分子分型的判定标准),即 HER2(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 2)、ER(雌激素受体)、PR(孕激素受体)均为阴性。近期转移灶证实为 TNBC 也可接受。

4. 接受过≤1 线系统治疗的局部晚期(分期依据 AJCC 第 8 版)不可手术的,或复发/转移性 TNBC 患者。本项目要求各线数患者比例约为 1:1。要求紫杉类(新)辅助治疗结束时间距出现复发/转移的间隔≥6 个月,紫杉类晚期治疗结束时间距出现复发/转移的间隔≥3 个月。

5. 提供存档组织用于检测 PD-L1 表达水平,若不能提供,则须同意在筛选期行肿瘤组织活检,用于 PD-L1 检测。

a) 要求 CPS≥10 的人群占所有受试者比例≥20%且≤50%。

b) 存档组织必须是具有代表性的最近一次的肿瘤标本,还需提供上述标本的相关病理报告。

c) 新鲜组织标本的取材方式可接受手术切除术和活检术;不接受细针穿刺和液基细胞学检测(TCT)样本(即缺乏完整的组织结构,仅提供细胞悬液和/或细胞涂片的样本)。

d) 对于初始存档肿瘤组织样本中 PD-L1 阴性的患者,在征得患者同意后,可在筛选时进行活检,以重新检测 PD-L1 表达状态,任何一种肿瘤组织样本呈阳性即认为 PD-L1 阳性(即 CPS≥1)。

6. 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v1.1),受试者至少有一个 CT或 MRI 确认的可测量病灶。可测量病灶应未接受过放疗等局部治疗(位于既往放疗区域内的病灶,如果证实发生进展,也可选做靶病灶)。

7. 预计生存期 ≥12 周;

8. 主要器官功能正常(在入组前 14 天),即符合相关实验室检查标准:

a) 血常规(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未输血、未使用造血刺激因子、以及未使用其他药物纠正血细胞数):中性粒细胞计数 ANC ≥1.5×10 9 /L;血小板计数 PLT ≥75×10 9 /L;血红蛋白 HGB ≥9g/dL。

b) 血生化:血清肌酐 Cr≤1.5×ULN 或肌酐清除率 CCr≥50mL/min;总胆红素 TBIL ≤1.5×ULN(Gilbert’s 综合征受试者可放宽至 3×ULN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ALT (SGP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AST (SGOT)≤3×ULN(肝细胞癌、肝转移受试者≤5×ULN)。

c) 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和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ULN(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未使用抗凝药物或其他影响凝血功能的药物纠正,除外因受试者疾病需要长期使用抗凝药物的情况)。

9. 育龄期妇女须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末次给药后 6 个月内采取足够的避孕措施。

【主要排除标准】

1. 已知对重组抗 PD-1 全人源单克隆抗体药物及其组分过敏者,或已知对任何紫杉醇或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成分过敏;有无法控制的过敏性哮喘史者。

2. 筛选前 3 年内曾确诊其它恶性肿瘤,除外治疗充分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浅表性膀胱癌、甲状腺癌或已治愈的原位癌,如宫颈原位癌等。

3. 患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或有自身免疫性疾病病史,除外控制良好的 I 型糖尿病、只需接受激素替代治疗且控制良好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无需进行全身治疗的皮肤疾病(如白癜风、银屑病或脱发),或预计在无外部触发因素的状态下病情不会复发的受试者。

4. 原发性免疫缺陷病史者。

5. 患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例如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为 2 级及以上的心力衰竭、筛选前 3 个月内的心肌梗死、控制不佳的心律失常或不稳定的心绞痛、筛选前 3 个月内发生过严重的动/静脉血栓事件(如暂时性缺血性发作、脑出血、脑梗塞、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等)。

6. 需要糖皮质激素全身治疗的间质性肺病。

7. 未经治疗的已知中枢神经系统转移、脑膜转移,或经治但仍有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脑膜转移。但无症状未经治疗的已知中枢神经系统转移、脑膜转移,和经治且症状稳定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脑膜转移可以入组。

8. 曾接受过任何作用于 T 细胞协同刺激或检查点通路的任何其他抗体/药物(包括但不限于 PD-1、PD-L1、PD-L2、CTLA-4、OX40、C137 抑制剂等)。

9. 首次给药前 28 天内进行过重大手术,或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接受过放疗,或首次给药前 56 天内使用过放射药剂(锶、钐等)者。

10. 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接受过全身性抗肿瘤治疗。

11. 首次给药前 28 天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减毒活疫苗者。

12. 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接受过 NMPA 批准的药物说明书中明确具有抗肿瘤相关功能主治的中成药(包括复方斑蝥胶囊、康艾注射液、康莱特胶囊/注射剂、艾迪注射液、鸦胆子油注射剂/胶囊、消癌平片/注射剂、华蟾素胶囊等)治疗或者病历中明确记录以抗肿瘤目的的

中草药治疗。

13. 正患有活动性结核。

14. 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患有需经静脉输液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15. 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因某种状况接受糖皮质激素(泼尼松>10mg/天或等效剂量的其它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治疗。

16. 首次给药前 28 天内接受了其他试验药物治疗者。

17.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或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阳性;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BsAg)阳性和/或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性,且乙肝病毒检测值>检测单位正常值上限;丙肝抗体(HCV-Ab)阳性,且丙肝病毒 RNA 定量>检测单位正常值上限。

18.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或筛选时,育龄妇女血妊娠试验呈阳性者。

19. 其他可能会导致增加研究用药的相关风险,或者干扰研究结果的解读,影响试验 依从性等研究者判定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情况。

*研究中心启动情况请先咨询医助*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

爱递临床

AIDIYIYAO

适应症
临床项目名称
试验药物介绍
主要入选标准
主要排除标准

一项评价 SG001 注射液联合白蛋白紫杉醇治疗晚期三阴性乳腺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单臂、开放、多中心 II 期临床研究

适 应 症:
三阴乳腺癌
治疗阶段:
二线及以后
药品名称:
SG001注射液 + 白蛋白紫杉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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