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临床试验入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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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部病历初审,匹配合适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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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初筛
临床试验组初步筛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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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知情同意书
入院面诊项目组专家,签署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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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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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
成功入组
试验详情
【适应症】
晚期实体瘤(鼻咽癌、胃腺癌、肝细胞癌、小细胞肺癌)
【临床实验项目名称】
德立替尼(Lucitanib)联合特瑞普利单抗(Toripalimab)治疗晚期复发或转移性实体瘤开放、II 期临床试验
【试验药物介绍】
德立替尼(Lucitanib) + 特瑞普利单抗(Toripalimab)
【主要入选标准】

1.能够理解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ICF)

2.年龄在 18-75 岁(包含 18 岁和 75 岁)的男性或女性

3.经组织病理学确诊,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有效治疗方法,以及不愿意接受标准治疗或不适用标准治疗的晚期复发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Ib 期和 II 期)。II 期研究队列如下: - 鼻咽癌 - 胃腺癌(包括食管胃交界部腺癌) - 肝细胞癌(Child-Pugh A 级),不包括纤维板层型肝细胞癌; - 小细胞肺癌 - 其他实体瘤等

4.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1.1),胃腺癌:至少存在一个胃部以外的可测量病灶;肝细胞癌、鼻咽癌、小细胞肺癌及其他实体瘤等:至少存在一个可测量病灶,受过放疗等局部治疗的病灶不可作为可测量病灶;(II 期)

5.育龄妇女受试者必须在开始研究用药前 7 天内进行妊娠试验,且结果为阴性,并且愿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给予试验药物后 6 个月必须进行充分的避孕措施。对于伴侣为育龄妇女的男性受试者,应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给予试验药物后 6 个月内必须进行充分的避孕措施。除外有曾行绝育手术的记录或是已绝经的女性受试者。

6.ECOG 体力状况评分≤1 分

7.具有足够的骨髓、肝肾器官功能

8.尿蛋白<1+;如果尿蛋白≥ 1+,则 24 小时蛋白尿定量应<1.0g/24h

9.国际标准化比(INR)≤1.5;部分活化凝血酶原时间(APTT)≤1.5×ULN

10.体重≥40 公斤

11.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患者预期寿命≥12 周

【主要排除标准】

1.患者接受过贝伐珠单抗或其他针对 VEGFR 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治疗(仅适用于 II 期,肝癌符合以下条件者除外:曾用过酪氨酸激酶抑制剂的敏感型患者,即治疗时曾出现疾病部分缓解、完全缓解,或疾病稳定大于等于 6 个月)

2. 既往曾接受过其他 PD-1/L1 抗体治疗或其他免疫检测点单抗,包括针 CTLA-4 等的免疫治疗(仅适用于 II 期,注:鼻咽癌队列 1除外)

3. 患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或有自身免疫性疾病病史的患者;患有白癜风或在童年期哮喘已完全缓解,成人后无需任何干预、需要支气管扩张剂进行医学干预的哮喘患者可纳入

4. 给予研究药物前 14 天内,要求使用皮质类固醇(>10mg/天泼尼松疗效剂量)或其他免疫抑制剂进行系统治疗的受试者。在没有活动性自身免疫疾病的情况下,允许吸入或局部使用类固醇和剂量>10mg/天泼尼松疗效剂量的肾上腺激素替代

5. 已知对抗体类药物过敏,或对研究药物和/或其赋形剂过敏

6. 受试者编号前 28 天内出现过咳血或咯血者(定义为咳出或咯出≥1 茶匙鲜血或小血块或只咳血无痰液),但不排除痰中带血者

7. 受试者编号前 28 天内影像学显示肿瘤包绕重要血管或具有侵犯血管的风险,且研究者判定进入研究会引起出血风险

8. 既往抗肿瘤治疗相关的毒性未恢复至≤ CTCAE 1 级,除外脱发和神经毒性

9. 过去 5 年内患有其它恶性肿瘤

10. 存在需要临床干预的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或恶性肿瘤相关性癫痫。此前经过治疗且稳定≥3 月(无需糖皮质激素或抗癫痫药物治疗)的 CNS 转移,以及无脑转移相关症状 CNS 转移的患者可以参加本研究

11.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化疗、分子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生物治疗、激素治疗或 2 周内接受过抗肿瘤中药治疗(以中药说明书适应症为准)等全身性抗肿瘤治疗;除外以下几项: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 C 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6 周内,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 周或药物的 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为准)

12. 开始研究治疗前 4 周内接种过活疫苗

13.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根治性放疗(包括超过 25%骨髓放疗),或 2 周内接受过针对骨转移病灶的局部姑息性放疗

14. 临床不可控制的浆膜腔积液

15. 既往或近期肺纤维化史、间质性肺炎、尘肺、放射性肺炎、药物相关性肺炎、肺功能严重受损等

16. 心血管系统疾病

17. 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发生过动/静脉血栓事件或栓塞事件,如缺血性脑血管病(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深静脉血栓、肺栓塞

18. 首次给药前 4 周出现≥CTCAE 3 级的出血事件的患者。目前有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结肠炎、肠梗阻等研究者判定的可能引起消化道出血或者穿孔的其它状况;或者既往有肠穿孔、肠瘘治疗未痊愈

19. 已知 HIV 感染,活动性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患者(HBsAg 阳性者同时检测到 HBV DNA≥104 拷贝数或者≥2000IU/ml;丙型肝炎病毒(HCV)RNA≥103 IU/ml);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 HBV DNA<2000IU/ml(<104/ml),必须在整个研究接受抗病毒治疗

20. 首次给药前 1 周内,存在需要系统性治疗的活动性细菌、真菌或病毒感染

21. 首次给药前 1 周或者药物 5 个半衰期(以时间长者为准)内接受过 CYP2C8 和/或 CYP3A4 强效抑制剂或 CYP3A4 强效诱导剂,或研究期间需要继续接受这些药物治疗的患者

22. 具有影响口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或清除的多种因素(比如无法吞咽药物、频繁呕吐、慢性腹泻等)

23. 存在任何经研究者判断需要治疗的具有临床意义的全身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甲状腺疾病(激素替代治疗甲状腺功能稳定的患者可以入组)、器官移植患者、精神障碍史,精神类药物滥用、酗酒或吸毒史

24. 存在愈合不良的伤口、严重溃疡或骨折;或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 28 天内接受过大手术或显著创伤性损伤

25.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患者,有生殖能力的男性或有怀孕可能性的女性,不接受在试验过程中直至治疗结束后 12 个月内使用高度有效的避孕方法的患者

26.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其它干预性临床试验治疗;如果参与的是非干预性临床试验(例如流行病学研究),则可入选本研究;如果已处于干预性临床试验的生存随访期,也可入组本研究

27. 研究者认为,患者存在任何不稳定或可能影响其安全性或研究依从性的任何疾病或医学状态

*研究中心启动情况请先咨询医助*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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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症
临床项目名称
试验药物介绍
主要入选标准
主要排除标准

德立替尼(Lucitanib)联合特瑞普利单抗(Toripalimab)治疗晚期复发或转移性实体瘤开放、II 期临床试验

适 应 症:
晚期实体瘤(鼻咽癌、胃腺癌、肝细胞癌、小细胞肺癌)
治疗阶段:
二线及以后
药品名称:
德立替尼(Lucitanib) + 特瑞普利单抗(Toripalim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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